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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化工学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来源:医药化工学院


    5月24日上午,我校医药化工学院党委在中山校区化工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廖新权主持,学院领导、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等参加了会议。
  廖新权对新修订的《条例》作了介绍。新《条例》保持了原有框架基本不变,章节有所调整,内容作了充实和完善,共10章39条,主要在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适当调整组织设置和职责等七个方面作了修改。廖新权还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遵循的主要原则,并介绍了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在高校坚持党的领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制度安排,高校基层党组织是党在高校的战斗堡垒,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思想政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等内容。
  廖新权要求,学院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应结合“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点学习内容之一,结合线上和线下相关的培训和测试,以学促建,切实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并根据修订的《条例》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贯彻落实到基层党建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